《老子·道经·一章》“玄之又玄”解——与张京华教授商榷

o;的关系是相容的全同关系;而“有”与“无”的关系是不相容的矛盾关系。把全同关系的概念用矛盾关系的概念去类比,所得的结论科学吗?什么叫“大有”?有的人解释,大有就是大丰收。如:“大有:元亨。” (《周易·大有》)其意为:大有卦象征富有:大亨大通。有的人解释,大有就是富有。如:“《彖》曰:大有,柔得尊位大中,而上下应之,曰大有。” (《周易·大有》)其意为:《彖传》说:富有,阴柔者居于尊位,大而得中,上下阳刚与它相应,称为富有。显然,这些解释与临时活用的“大有”是不相符的。张教授的“大有”、“无所不有”、“无所谓有”是什么意思?我们不得而知。这种不当的内容和不当的表达方式是造成逻辑谬误的温床。

第二,所谓“在“大象无形”的思维层次上,“有无”不是相反相成的,而是同一的。”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。众所周知,“有”、“无”是宇宙内在的矛盾关系,它们相互排斥、相互否定、相互限制而又相互依存、相互贯通,永远处于“相反相成”的状态。“相反相成”的关系是:“相反”是绝对的,“相成”是相对的;“相成”是依赖于“相反”的,没有脱离“相反”的“相成”。如果“有无”不是相反相成的,那么,《老子·二章》所谓“有无相生”就值得怀疑了。

第三,本人对“‘有无’同一,‘有’即‘无’,‘无’即‘有’,‘有无’合在一起就是‘道’”的说法也存疑义。老子关于“道”的概念不是“‘有无’合在一起就是‘道’”这么简单。《老子•一章》第一句就开宗明义地说:“道可道,非常道。”其言外之意是说:常道难以称道也。《老子·二十五章》又对“道”有基本地阐述: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地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。”这是老子采用串讲大意的形式对“道”进行的基本诠释。

“《老子•道经•一章》‘玄之又玄’解”论证的第七个方面原文为:

……(原文略,见《老子·道经·一章》“玄之又玄”解)

【对于上文第七个方面论证的下列说法本人未敢苟同】

(一)张教授说:“道”、“无”、“有”、“玄”、“同”作为道家学说最主要的概念,在《老子·道经·一章》中同时揭出,具有开宗明义的寓意。

 “道”、“无”、“有”、“玄”、“同”在《老子》首章中究竟担当什么角色呢?我们来分析一下:

“道/可道,非/常道;名/可名,非/常名。无/名天地之始,有/名万物之母。故常无/欲以观其妙,常有/欲以观其徼。此两者,同出而异名,同谓之玄,玄之又玄,众妙之门。”

作为被阐述或被形容的思想对象之根本概念只有四个:“常道”、“常名”、“无”(常无)、“有”(常有)。偏重于阐述这四个根本概念的主要概念有:“始”、“母”。偏重于形容这四个根本概念的主要概念有:“妙”、“徼”、“玄”、“门”。

“道”、“无”、“有”,属于老子最根本的哲学范畴,而“玄”只是对“常道”、“常名”、“无”、“有”的性质或形象进行描述的词语,它不能等同于象“道”、“无”、“有”这样最普遍最基本的思想对象。“玄”是“属性概念”即以事物的某些属性为反映对象的概念。它所反映的不是事物本身,而是从事物或各事物间抽象出来的某些属性作为独立的思维对象。而“道”、“无”、“有”是“实体概念”即以物自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。“属性概念”与“实体概念”是有很大区别的。

“玄”是形容词,而“道”、“无”、“有”是名词。形容词与名词也大不相同的。

“同”,不属于“实体概念”,而是作为文中修饰成份出现的,前一个“同”是“同时”或“一同”的意思,后一个“同”是“都”或“同样”的意思。

“同”在古文中作为修饰成份出现的例子很多,如:“泰初有无,无有无名。一之所起,有一而未形。物得以生,谓之德;未形者有分,且然无间,谓之命;留动而生物,物成生理,谓之形;形体保神,各有仪则,谓之性。性修反德,德至同(相同)于初。同(相同)〔于初〕乃虚,虚乃大。合喙鸣。喙鸣合,与天地为合。其合缗缗,若愚若昏,是谓玄德,同乎大顺。”(《庄子·天地》)其意为:宇宙的开始是无,没有“有”,也没有名称。从无到有,就产生了一,但还没有呈现出形状。万物在道的作用下而生成,称之为德;未成开却有阴阳之分,而且浑然一体,这就称之为命;道在阴阳动静的变化中产生万物,万物在生成后条理井然,称之为形;形体中又潜在着精神而且各有其表现形式,称之为性。性经过修养又回归于德,德又回归于与原始相同的境地。与原始相同就是虚无,虚无就是无所不包的大道。出于无心,合于自然,便与天地融为一体。这种融合天衣无缝,既像愚迷,又如昏暗这就叫做玄德,玄德又同于天道。

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:所谓“‘道’、‘无’、‘有’、‘玄’、‘同’作为道家学说最主要的概念”是站不住足的。

(二)张教授说:“玄之又玄,众妙之门”二句的意思就是:同之又同,是认识天地万物的方法。“同”是特别受到强调的,所以也可以说:同之又同,是认识天地万物的关键。

上述说法是不正确的。第一,从语法结构看有断章取义之嫌,因为“众妙之门”的主语应该是承前被省略的“此两者”。而现在“玄之又玄”或“同之又同”却成了“众妙之门”的主语了。这与《老子·道经·一章》的文意有出入。第二,“玄之又玄,是认识天地万物的方法。”或者“同之又同,是认识天地万物的关键。”其句意有些不当,也有点不符合语言的社会性。如果按张教授“玄”作“小”解应是最为简明最易于避免歧义的理解,或者“玄”的含义由“同”(会同)字来定义,那么,“玄之又玄,是认识天地万物的方法。”的含义就是“小之又小,是认识天地万物的方法。” 或“会同之又会同,是认识天地万物的关键。”这纯粹是主语和谓语不相干的叙述,其不当的内容毫无意义。

“《老子•道经•一章》‘玄之又玄’解”论证的第八个方面原文为:

……(原文略,见《老子·道经·一章》“玄之又玄”解)

【对于上文第八个方面论证的下列说法本人未敢苟同】

张教授说:由老子作为大思想家而言,其“五千言”应具有简而明的特点,不应有赘语,也不应有玄虚。如果将“同谓之玄”的“玄”字解释为“玄妙”、“深奥”,“玄之又玄”一句势必语译为“玄妙而又玄妙”或“深奥而又深奥”,也就是说在言简意赅的《老子·道经》的第一章中将出现一句虚泛的毫无意义的话,这是令人难以相信的。老子的最后归止,毕竟是“然而可论”,是“因言语以示人”。既然目的是以言语示人,那么还要故作玄虚,还要示人以不可测,这是毫无意义的。

由于对宇宙本原的探究是“难之又难”的事。正如黑格尔在谈到逻辑对象时说:“我完全意识到对象本身及其阐述之困难,……所要研究的是更深的原理、更难的对象和范围更广的材料,就应该让作者有自由的闲暇作七十七遍的修改才好。”(黑格尔《逻辑学》第二版序言)因此,“玄之又玄”并非赘语、并非故作玄虚也并非虚泛的毫无意义的话。“玄之又玄”是对道性进行概括地细微地贴切地形象阐述。请看先哲们对“常道”探究的表述:

(一)先哲们对“道”之概念进行过一次又一次的探索:

管子说:

“道,不远而难极也,与人并处而难得也。”(道,就在人的身边却难以穷尽它的本原,和人共处却难以让人把握。)《管子·心术上》

老子说:

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地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。”《老子·二十五章》

庄子说:

“夫道,覆载万物者也,洋洋乎大哉!”“行于万物者,道也。”《庄子·天地》

韩非子说:

“道者,万物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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