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老解老

袁育才《以老解老》
第一章(一)
【第一章原文】
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。
无,名万物之始;有,名万物之母。
故常无,欲以观其妙;常有,欲以观其徼。
此两者,同出而异名,同谓之玄。玄之又玄,众妙之门。

【第一节:“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”老子原旨的探讨】
〖一、老子是如何自释其“道”的〗
(一)“道”是事物变化的规律,与事物密不可分。
“道”指的是什么呢?本章并未论述。但六十二章的“道者万物之奥”,说明万物变化的奥秘在于“道”,换句话说,具体事物的发生、发展、灭亡;再发生、再发展、再灭亡……的无限变化的长链,都按其规律(“道”)进行。所以“道”不是具体事物,而是事物变化的规律,它是每一件具体事物都具备的、并且确定该事物生存和变化的根本性质。显然:不存在没有变化及其变化规律的具体事物,也不存在没有具体事物只有变化及其变化规律的神灵。可见“道”与具体事物不可分,换句话说:有具体事物必有其“道”,论“道”不能离开具体事物。
在《老子》的体系中,以“道者万物之奥”给“道”的说明是充分的,要是再给予“道”以其他含义,如果不是是冗余的,则一定是有悖于老子的原旨。为什么说在《老子》的体系中, “道者万物之奥” 给“道”的说明是充分的呢?那我们就得把《老子》之中,能够怀疑是界定“道”的文字剖析一下,研究这些文字与“道者万物之奥”有什么关系?《老子》中怀疑是界定“道”的文字,莫过于十四章、二十一章和二十五章了。

(二)不能把道视之为物的特殊形态。
几乎是所有的学者,根据十四章的“视之不见,名曰夷;听之不闻,名曰希;搏之不得,名曰微。此三者不可致诘,故混而为一。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绳绳兮不可名,复归于无物。是谓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,是谓惚恍。迎之不见其首,随之不见其后”,都异口同声地断定道是物,只是它与常见之物不同,不可以用人的感觉器官去感知它。
这样一来,老子之“道”(=事物的变化规律),本来是很容易理解,但被成千上万学者的一厢情愿注解,却变成特殊而又神秘的物质,反而使人们觉得“道”深奥难测。
仔细分析,在这一大段文字中,有“复归于无物”和“无物之象”两句,这两句正是说明不能把“道”视之为物质。而其余的文字只是说明正因为道不是物质,所以它不能以感知物质的办法去感知它。
非常遗憾的是,学者们对十四章中“复归于无物”和“无物之象”二句话几乎完全忽视了。硬是要创造一个“道是物质的一种特殊形态”的神话,并以“正宗”解读的“身份”,代代相传,铸成二千多年的大错,不知耽误、误导了多少人的智慧火光。
在老子的那个时代,“物”为何意?
首先得注意,现代词汇量很丰富,“物”之古义的一部分,已经被其他词汇替代,所以,现代对“物”的理解比老子那个时代狭窄多了。作为名词的“物”,在老子那个时代的含意是什么呢:①可释之为“万物”,如《诗经·大雅·烝民》有“天生烝民,有物有则”(上天生民众,万物有法则),又如《礼记·中庸》“诚者物之终始”,郑玄注:“物,万物也”;②也可释之为“客观事物”,例如《周易·系辞下》“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”;③也可释之为“事物”,例如《晏子春秋·问上》“天明象而赞,地长育而具物”;④也释之为“事”,如《左传·隐公五年》“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”。⑤指“事物的内容”,如《周易·家人》“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”,直到现在,释“物”为“内容”的这个义项,仍然广泛使用,“言之有物”也是常用语。其他的解释,诸如有指人的,有指鬼怪的,有指标志的,有指杂色牛的,有指颜色的,……等,因为到现在为止,还没有发现有人说这些义项与老子思想有关系,姑不细论了。
据此,分析十四章文章的文理,此处之“物”,只能释之为“事物”,于是“绳绳兮不可名,复归于无物”就释之为:“正正规规地考量,不可能准确说出道的概念,还应把它作为不是事物来看待。” “无物之象”释之为“不是事物的形象”。
所以,老子十四章这段文字,只是用来说明以下三个问题:①阐述“道”(=事物的变化规律)所具有的特殊的特性,这特性表明它是事物的规律,与客观事物本身是有很大区别的。②说明想用感觉器官来感知“道”是徒劳的。③说明事物是事物,事物的规律是事物的规律,不可以混淆两者之间的概念。
再则,若断定道是与常见之物不同之物质,则此认识与“道者万物之奥”不相容的,我们将在下面详细论述这个道理。

(三)既然道是事物变化的规律,因此道的内容就是事物的客观规律。
也是绝大多数学者,根据二十一章的“道之为物,惟恍惟惚。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;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。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;其精甚真,其中有信。”断言,肯定道是物质的一种特殊形态,不然,老子不会说“道之为物”了。
其实,这些学者没有注意,从《老子》全篇来看,“道之为物”是文章导入的一种语气,其解释是“道这个东西”;“其中有物”应解释为“其中是有内容的”。若一笼统地把“物”都释之为物质,则《老子》之文就漏洞百出,也与“言有宗,事有君”的精神不符。
由此观之,“其中有象”、“其中有物”、“其中有精、“其精甚真,其中有信”,正是对事物的发生、发展以及灭亡之规律的一种抽象描述。

(四)道无处不在,永动,其动力是“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”。
二十五章的“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”第二句有点问题,郭店简本和马王堆甲、乙两帛本,皆无此句,更何况老子有“道者万物之奥”之论,事物的规律,非物、非体,怎么个“周行”法?可见“周行而不殆”是魏晋、六朝的人自作聪明而羼入的赘言,不足为信也。“独立而不改”则是说每件事物的变化规律是每件事物固有的,其他事物不能改变其固有规律的性质。
宇宙万物无限,永远达不到均匀的平衡,于是“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”的规律总在进行,成为道支配事物之变化、永远不会停止的动力。

〖二、若把“道”释之为宇宙万物的起源,则《老子》体系将全盘崩溃〗
二十五章的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”,只是表明老子自己不能明晰告诉读者:“道”到底是怎样形成的,唯一能讲的就是“道”在天和地没有形成之前就有了。其潜台词是:在天和地没有形成之前的那个时期,有那个时期的万物,它仍然是那个时期万物发生、发展的规律。从《老子》全篇来看,老子关心的是“执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”的政治哲学,着眼于“道”的应用,对渺茫、而又难以认识清楚的宇宙万物的起源,过多地追究,有“前识”(三十八章)之嫌,是要不得的。二千五百多年来,很多学者迷恋于宇宙万物的起源,把老子的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”中的“混”胡乱解释为“混沌”,是宇宙万物的起源,使老子原旨的光辉,大大减色(我将在七十七章再阐述这个问题)。更何况,如果按照二千五百多年来大多数学者的习惯论述——“道”是宇宙万物的起源,我有二条理由,证明这种一厢情愿的猜测是非常错误的:①如果“道”是宇宙万物的起源,则宇宙历经两个截然不同的发展阶段——道阶段和万物阶段,于是在道阶段,“道者万物之奥”不成立(因为没有万物);“道法自然”也不成立(没有万物,如何法自然?),道不能法自然,则道变化无常,道变化无常则说明《老子》全文都是错的,于是《老子》体系全盘崩溃了。②如果当今宇宙万物都是由“道”所生,那么生万物的“道”则是“先道”所生,那么生“道”的“先道”是“先先道”所生,那么“先先道”则又是“先先先道”所生,……,宇宙是无限的,于是这个追根寻源也是没有止境的,既然没有止境,则宇宙没有起源。

很多学者,有的认为老子的“道”,没有准确的界定;有的认为老子的“道”,有三(或四、或五、或六…)种涵义。这都是把《老子》全篇当语录来解读所造成的恶果。因而他们的做法是:把《老子》有关“道”的言论当语录记录下来,不假思索地、不分主次地、不分从属关系地公布出去,并称之为老子“道”有多种涵义。这样的文章当然会使不太懂得《老子》的人越读越糊涂。对这些画蛇添足的注解一一剖析,枯燥乏味,故略去不论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袁育才 2007-2-12

第一章(二)
〖三、把“可道”之“道”释之为“言(或说)”,大悖老子之旨。〗

(一)二千多年来, 对“可道”之“道”,学者一致认为是动词,但对其之释义,分歧  很大,但以把其解释为“言(或说)&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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